2018
-
07
-
12
房屋買賣糾紛是十分常見的糾紛之一。研究房屋買賣糾紛對于正確處理這類糾紛具有一定意義。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15時,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在會議室召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學習會,由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李松蕷律師給大家分享《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學習會現?。├釧奢髀墑μ傅?,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經常發生的糾紛種類和性質,并結合各種案例逐條進行深入淺出地解讀。針對有律師提出約定的檢驗期間或者質量保證期間短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檢驗期間或者質量保證期間的問題,做出詳細解答。李松蕷律師指出,在實際辦案過程中,律師應當把握案件的共性與特殊性,從而采取針對性方案。最后,與會人員紛紛表示此次學習會有利于增進自身對相關法律規定理解與認識,提高案件辦理的水平和質量,現場氣氛熱烈融洽,本次學習會取得圓滿成功。一、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的主體必須合法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經常發生的一類糾紛是房屋買賣的雙方主體不合法或者不合格。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賣房者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所謂賣房者不合法或不合格包括這樣幾層含義:(1) 賣房者沒有所有權,將租賃、借用、代管、占用或者他人委托辦理房產證照的他人的房屋以自己所有為名出賣?;褂械娜宋痹旆恐?,指鹿為馬,謊稱對某房屋有所有權,意欲賣給他人,以達到騙取定金或購房款的目的,這種情況未達目的的是詐騙未遂;達到目的,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不應以合同糾紛審理,應該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以刑事案件處理。(2)賣房者只有部分所有權,如夫妻一方或者是兄弟數人的共有房屋,或者是只是家庭成員之一,沒有征得共有人同意私自出賣共有房屋。特別是在夫妻離婚過程中夫妻一方為了獨自得到房款,將共同居住的房屋出賣的情況較多。(3)沒有取得合法所有權而出賣房屋。主要是在商品房開發中雖然取得了建筑的有關手續,但是還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而出賣房屋,或者是在進行了房產的交易后,還沒有辦理房屋產權的轉移...